当谈及养老保险这一话题时,背后其实隐藏着复杂的法律逻辑与人生抉择。


  Q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够15年可以不交保险了吗?


  A1:


  在给出明确答案前,我们先来看谭女士的真实故事。


  谭女士的故事是关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以及退休权益的典型案例。2002年,她加入了湖南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点卤工作。尽管没有确切的入职时间证明,但她与公司在2007年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在2017年续签了一份没有终止日期的合同。然而,这份合同中有一个特殊条款:谭女士选择不参加公司统一办理的社会保险,并每月领取社保补贴。2018年,谭女士改变主意,同意公司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并停止领取社保补贴。


  但到了2021年,当她准备退休时,发现公司从未为她缴纳过社会保险。由于缺少保险,她无法正常退休。谭女士要求公司补缴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但公司以她曾自愿放弃保险为由拒绝。谭女士将此事诉诸法律,但法院认为她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且她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不支持她的请求。


  这个案例与“养老保险交够15年可以不交”的观点相关,因为它涉及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个人选择的界限。


  根据中国法律,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即使个人选择不继续缴纳,雇主也应依法为员工缴纳保险。


  谭女士的案例中,刚开始她不愿意由公司办理社会保障,而公司也按照规定给予她社保补贴,符合法律。


  法院判决中就有这样一句话:谭女士在某公司处按月领取了社保补贴,谭女士现起诉要求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对谭女士的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谭女士的案例提醒我们,社会保险并非可有可无的“选项”,而是关乎我们未来生活的“必需品”。


  即使个人有放弃保险的权利,但这种选择可能会在未来带来不利后果,特别是在退休和社会保障方面。因此,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够15年可以不交保险了吗?”


  答案是,个人当然可以,自己负责。但只要签了合同,公司就必须交公司该交的部分。


  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职工已经缴费满15年,企业仍需继续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直至职工退休。


  接下来,让我们将视角转向一个跨国界的案例。


  Q2:想问,我妹妹妹夫在中国在1971年工作到1986年公派留学,到1997年入加拿大藉,在中国的这一部分怎么算。能有一点收入吗。


  A2:


  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曾在中国工作并缴纳过养老保险的外籍人士或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他们在中国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将作为计算其在中国境内应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即使他们后来加入了外国国籍或定居海外,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他们仍然有权申请领取在中国境内的养老保险待遇。


  当然,具体的待遇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因此,需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不过,我想说的是,虽然前中国公民们现在生活在不同的国度,但祖国的怀抱始终向他们敞开。


  无论他们身在何方,祖国都不会忘记他们曾经的贡献,也不会放弃对他们的关怀。


  即使他们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祖国依然会以最宽广的胸怀,把他们看作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