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本市出台《上海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每年6月底前,市民政局统一发布全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名单(名单见下方)。


  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是指由政府主导建设或提供,主要为失能、认知障碍及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机构或床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入住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


  1、经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照护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老年人;


  2、经认知障碍照护专项测评或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专科门诊确诊,存在一定程度认知障碍的老年人;


  3、本市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符合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老年人。


  上海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名单


  (截至2023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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