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2 月 15 日起,个人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举备受关注。那么,个人养老金究竟是什么?其具备何种优势?又有哪些人群适合缴纳?


  据官方表述,个人养老金制度乃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以外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其遵循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与以及市场化运营的模式。2022 年 11 月,个人养老金制度于 36 个城市(地区)率先施行,预计 2024 年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简而言之,个人养老金制度指的是个人于工作年龄段定期拨出一笔资金存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待退休年龄到达后支取,以作养老用途。


  在制度模式层面,个人养老金推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全然由参加者个人担负,实行完全积累。参加者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指定或者开设一个专属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者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暂时设定为 12000 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处于封闭运行状态,其权益归参加者所有,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不得提前支取。


  在税费优惠方面,个人养老金推行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于缴费时,每年能够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依实扣除(限额为 12000 元);投资收益暂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时,个人所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依照 3%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缴纳个人养老金时相应收入可免税,而领取个人养老金时需缴纳 3%的个税。


  在领取方式上,当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情形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资产能够被继承。


  个人养老金在领取时的计税税率,相较企业年金更为优惠。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完全由个人掌控,除不得提前提取,投资范围受到一定限制(此范围亦在扩大)之外,与个人储蓄资金差异不大。故而也有人将其视作养老储蓄,但与储蓄性养老保险的资金按储蓄计息有所不同的是,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范围更广,当然也可能面临亏本的风险。


  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各大银行纷纷出台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公众在本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进行资金存入。然而,个人养老金并非适用于所有人。


  据媒体测算,若参保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6 万元(在无任何其他扣除的情况下,综合所得额超过 9.6 万元),从名义数值来看,缴纳个人养老金较为划算,税率越高则越有利,一年最高可退税 5400 元。


  个人养老金的缴费额虽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但领取时需统一缴纳 3%的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若个人收入未达到纳税 3%的标准,当下虽可免税,但领取时将会多缴税(此处尚未计算投资增值部分)。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3%。


  这意味着,计入五险一金、6万元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个税扣除,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及以下的人,基本都不需要纳税,这些人交个人养老金是不划算的。


  媒体计算表明,若参保人全年应纳税综合所得额超出 3.6 万元,从名义数值角度而言,缴纳个人养老金较为划算,税率越高,则越为有利,每年最高可退税 5400 元。当然,此情形需年应税综合所得超过 96 万元,税前年收入达 100 万元以上。对于这部分人群而言,5400 元的退税是否具有吸引力,尚存疑问。


  对于个税税率达 10%的人员,缴纳个人养老金当前可节省一定个税,但个人养老金仅能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方可领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患重大疾病等情况可申请提前领取),这意味着这笔资金将被锁定较长时间。倘若平日资金并非十分充裕,或许也不适宜缴纳个人养老金。


  当前我国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具备剩余财力且收入预期相对稳定的既有职工家庭。对于个税最高税率超过 3%的人员而言,需依据自身个税纳税状况、个人资金规划、养老安排等情况,综合考量是否缴纳个人养老金。


  当前而言,在前期试点期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人士遭遇了一些难题。


  依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养老财富储备调查报告(2024)》,在已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受访者当中,有 68.8%的受访者称碰到了各类问题,涵盖没有适宜的产品、产品购买流程繁杂、开户流程复杂、想选的产品未在开户行上架等。该报告还指出,不选用个人养老金产品的首要原因在于没有多余资金储备、产品缺乏吸引力以及领取的灵活度不足。


  尽管新政策将国债、指数基金等归入产品范畴,但总体产品类型依然相对较少。鉴于风险限制,现有产品普遍收益率较低,或许难以达成养老资金的有效保值增值。特别是在产品风险评估以及投资者保护方面,仍有待完善,金融机构存在简单套用现有产品的倾向,致使试点阶段参与者的体验欠佳。


  自 2022 年 11 月个人养老金政策颁布以来,公募基金为个人养老金账户专门推出了专属的 Y 份额。然而,在近两年证券市场疲弱的形势下,众多产品目前普遍处于浮亏状态,致使投资者产生一种被“欺骗”的感受。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 11 月底,成立于 2022 年 11 月的 128 只养老目标基金 Y 份额的整体业绩仍处于亏损态势,仅有半数产品自成立以来的回报为正,相关产品成立以来的业绩首尾差距达 26.49%。部分参与者于 2022 年购置的养老基金,即便经过近期一轮的股市上扬,依旧处于浮亏状况。


  另外,截至 2024 年第三季度末,199 只个人养老目标基金 Y 份额的总规模仅为 73.44 亿元,平均每只产品的规模为 0.37 亿元,规模超过 1 亿元的产品仅有 20 只,占比仅为 10%,规模不足 100 万元的产品多达 59 只,占比 30%。由此可见,投资者对于养老目标基金 Y 份额的参与热情相对较低。


  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当前我国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以个人账户为主,倾向于间接管理,而非由缴费者直接参与资本市场投资。此外,由于我国未设立单独的资本利得税制度,而是采用综合所得纳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显性税收优惠并不显著。我国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额度稍低,支付和投资用途的限制较多,与企业年金等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目前亦无法灵活调拨,仍处于分割状态。


  现在,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虽说有税收优惠,不过 12000 元的额度对低收入群体的激励效果不是特别好。政府可以考虑直接给低收入人群一些财政支持,像缴费补贴或者养老金奖励啥的,学学其他国家的经验,允许家庭账户一起缴费还有税前扣除。对于灵活就业这些人,可以和行业组织、平台合作弄些定制产品,把工作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给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参与办法还有灵活的缴费选择,也支持团体一起参与。


  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得跟前两个支柱相互连通,弄出个“统一大市场”。比如说,有个统一的平台,个人能一下子看到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这三个账户的余额、交易记录、投资组合啥的,方便搞资金规划和管理。再比如说,可以把企业年金账户里属于个人的钱转到个人养老金账户,退休的时候能通过统一平台一次性领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还能弄个统一的税收优惠制度,把税优递延保险年金、企业年金这些额度跟个人养老金打通,一起用。


  再进一步,还能像医保个人账户买药那样方便,让个人养老金账户直接给有资质的机构付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康复护理这些费用,这样能推动个人养老金的积累,让养老服务更规范、更高效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