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前缴费和没缴费的都算视同缴费吗那八几年缴费的是不是亏了
有参保者咨询:
自己是在95年之前参保缴费的,但不知道是否记入到自己个人账户上了,听说95年之前的缴费年限和未缴费年限,都算视同缴费年限,那我们八几年缴费时都交五、六千块钱,我们是否是吃大亏了?
首先,该参保者听说的情况是不准确的,实际情况并非是该参保者所听说的那样。
该问题的具体答案如下:
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认定的,而不是像该参保者所听说的那样,95年前缴费和没缴费的都算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上述的说法,国家是没有此规定的,各省市也都没有此规定。
所以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大家一定要以自己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准。
我们国家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统筹的初期,是分两步走的。
第一步是试点缴费。
试点缴费确实是在95之前,大致是在84年的左右,但各地试点的时间不太一样,想知道自己所在地社保具体试点时间的朋友,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或社保局,以当地人社局或社保局答复的时间为准。
当时参加试点缴费的参保者,基本都是合同制职工,几乎没有固定职工。
这些参加试点缴费的参保者,试点缴费时,国家并未给这些试点缴费的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这些参加试点缴费的参保者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到国家统筹账户里,参保者个人没有账户,因此参保者也就没有个人账户金额。
对于这些参加试点缴费的参保者,如果参保者所在地的社保,是在1995年开始建立个人账户的,那当地参加试点缴费的参保者,确实是算视同缴费年限的。
因为虽然他们参保缴费了,但他们较95年以后参保缴费的参保者,缺了一个个人账户金额,国家为了不让这部分参保者吃亏,所以才将他们当地社保建立个人账户之前,他们参加试点的实际缴费年限,算做视同缴费年限。
第二步是实现省统筹实行全员参保。
在试点缴费进行到95年的时候,绝大部分城市,就都开始实行全员统筹了,从95年开始,多数地方的参保者只要参保缴费,国家就会给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到了98年的时候,全国各省市基本都实现了社保省统筹。
所以在95年和98年开始实行统筹的地方,国企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未缴费年限,国家就统一给参保者算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合同制职身份,未参加试点缴费的参保者,95年或98年之前的未缴费年限,也是算视同缴费年限的。
但并非是该参保者听说的那样,无论是缴费还是未缴费的参保者,95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全部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而是只有参加试点缴费的参保者,试点缴费期间的缴费年限算视同缴费年限,不是参加试点缴费的参保者,只有当地社保建立个人账户之前未缴费的年限,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已经缴费的年限,只能算实际缴费年限,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
因此也就不存在谁占便宜谁吃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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