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养老金并轨颇具争议问题的一些看法
俗话说得好,“鼓不打不响,理不挑不明”。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只有通过讨论、分析,才能最后形成共识,理越辩越明,这是人们认识问题的一般规律。
近年来养老金并轨改革成为了老百姓议论最火的一个话题。提到养老金并轨,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出现了明显认识上的意见分歧。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实践,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拉大了人们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往前养老金越少,越往后养老金就越高,特别是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是,仅从10年过渡期来看,早退和晚退养老金就要相差二三千,有的甚至相差一倍。
然而当有人提出质疑时,有些人就会出来反驳,认为养老金并轨政策“最公平”,它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还有人认为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有人说是“老人”没有交了养老保险,更有人说养老金高是因为贡献大等等。当然也不乏有人说一些歪理的,比如有人说什么谁让你要早退呢,这样的言论就纯属蛮不讲理。总之,不少人是站在各自的立场,这就形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关于养老金并轨,我想必须要澄清这样一些事实:
一、并轨前退休人员养老金低是没有交养老保险金的看法是错误的
如何看待2014年养老金并轨改革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有人把这个作为“老人”没有“资格”谈论养老金低的依据,这是大错特错的。理由有二,一是2014年养老金并轨改革前国家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此之前退休人员享受的是劳动剩余价值,就是说在养老保险制度设置以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他们工作期间,仅领取的劳动价值的一部分,而一部分劳动剩余价值投入国家的公共积累。退休后,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确定适当的退休金。
二是养老金并轨改革前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待遇都普遍偏低。那个年代的工作人员都是为国家做无私的奉献,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工作任务重,他们任劳任怨。与近年来工资大幅度的上涨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我们从历年的社平工资就可以说明一切。以湖南为例,2005年的社平工资只有1305元,2006年为1487元,2007年为1795元,2008年为2052元,2009年为2274元,2010年为2540元,2011年为2960元,2012年为3336元,2013年为3658元。
再看养老金并轨改革后的社平工资,2014年为4044元,2015年为4491元,2016年为5013元,2017年为5500元,2018年为4764元,2019年为5054元,2020年为5460元,2021年为5977元,2022年为6284元,2023年为7417元。2023年的社平工资比养老金并轨改革前的2013年的社平工资增长了3759元,即增长了一倍多。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养老金并轨改革前的待遇远远低于现在的待遇。即使养老金并轨以后,退休人员每年都有养老金上调的情况,但是只能是维持物价水平的上涨。所以,以养老金并轨改革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为由,认为并轨前退休人员养老金低是理所当然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公平合理表面掩盖着的极不公平的冷酷性
我们不否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但是我们只要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正是这种所谓的公平合理掩盖着一种严重的不公平不合理的事实。所谓公平合理,应该是指在同样的起跑线上的公平合理。退休制度是新中国建立以后就已有了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实行养老金制度是2014年10月以后才开始的,而退休年龄是因人而异的,即工作人员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就必然要退休。那么从2014年10月1日以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整个养老金并轨的红线是2014年10月,这就存在2014年前和2014年后退休,2014年前参加工作和2014年后退休,以及2014年参加工作等不同区别。这就自然在缴纳养老保险时间的问题上存在差异,当年退休只可能交几个月的养老保险金。你能怪这期间退休的没交养老保险吗?这样自然早退休的养老保险就要交得少。这就可以看出所谓“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缺乏科学性。不能很好地进行科学衔接。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在职人员每年工资的上涨,特别是近年来工资的上涨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前面以湖南为例我们就可以知道,近年来社平工资的上涨是养老金并轨前的一倍多。这就意味着早退人员不仅没有享受到社会发展红利,而且,在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养老金计算中更是明显的处于劣势。当时工作时越年轻,自然以后缴纳的养老金就越多,再加上社平工资的不断上涨,就会出现一种永远是晚退休的高于早退人员的情况。一直要到2014年参加工作的人到退休时为止才能持平。所以,只要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所谓“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起跑线不同的情况下明显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不公。
不仅如此,相对于并轨前的“老人”来说,并轨后不仅社平工资大大提高了,而且,并轨后还增设了一个“职业年金”,这又是造成前后差距加大的一个因素。
有人说是社会发展造成的,这种说法当然是不正确的,社会发展,对每个人都应该公平的,不可能说社会发展红利只能什么人可以享受,什么人就不可以享受的。
三、养老金设计和计算上存在的不合理因素
从养老金的设计上来看,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还有职业年金。
首先从缴纳养老金来看,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又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而其他企业和个人就没有这个概念。从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来看,基础养老金这一块,个人承担个人工资的8%,国家财政负担个人工资的12%,共20%。职业年金个人负担个人工资的4%,国家财政负担个人工资的8%,共12%。明显是国家财政占大头,个人只负担小头。而其他企业和个人就必须是个人全部承担,再就是并轨前的“老人”就根本没有享受到国家的这种制度红利。这就是一种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再说,如果要提高个人的缴费基数,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可以用提高工资的办法来解决,而一般私企企业和个人就不可能有这样得天独厚的优势。
还有从缴费基数来看,按照相关养老保政策险规定,分为60%、100%和300%。这个比例就是明显的分为三六九等。这就从政策上为有些垄断行业提供了制度依据。
从计算方法上看,我们这里不说它怎么计算,但是有一点,中人过渡期的计算要参考老办法进行比较。而新办法就没有了参照老办法这一项,有人认为养老金并轨后,就实现了养老金分配的一视同仁,其实并不是这样,只是后退休的永远高于前面退休的。比如,你今年退休每月可以拿一万,过几年后他就会拿一万五,或者两万。社会发展红利的享受永远是“后来居上”,“老人”永远只能成为生活上艰难的苦行僧。
四、养老金并轨改革实践为什么引起了多数人的严重不满
为什么现在的养老金并轨引起了不少群众的不满?道理很简单,在当前普通老百姓挣钱很难的情况下,近几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一般都是八九千,上万的也不少。这不仅使同行业同领域早退和晚退休人员形成了巨大的养老金差距,少则二三千,多则成倍的差距。另外形成了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的进一步拉大。特别是对农民来说,更是形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有人说,没有交养老保险,你一分钱也不会有。养老金是按缴纳养老保险金进行计算,不错,但是,同样是国家的公民,你每月拿着一万多的养老金,过着优渥的生活,人家一个月就两三千,甚至一两百,先辈们吃苦耐劳,却没有得到应当的享受,后辈在前人栽树的基础上却充分享受着社会发展的红利,这样公平吗?
个人认为,这就是现行的养老金分配成为老百姓诟病的根本原因。国家如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必将后患无穷。
(纯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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