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每月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687万元
摘要:昨天,记者从清镇市获悉,清镇市每月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687万元,让失地农民老有所依。目前为止,清镇市共办理身份认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9091人,已达到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6927人,月发养老保险待遇687万元,人均领取养老金900元以上。
近年来,清镇市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扩大。据统计,全市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经身份认证的有7.36万人,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有12140人。为能让这一特殊群体在失去基本劳动能力后衣食无忧,清镇市于2010年6月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发展,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实现了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与城镇职工实现“同城同待遇”。
目前为止,清镇市共办理身份认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9091人,已达到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6927人,月发养老保险待遇687万元,人均领取养老金900元以上。(通讯员 杨洪金 记者 许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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