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有效期拟延长
4月11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通告,公开征求《关于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知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市人社局指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8号)将于2024年7月30日有效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市人社局草拟《关于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拟将穗府办规〔2019〕8号文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5月31日。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止。市民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本网页征求意见栏填写等方式,对该通知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廉洁性、公平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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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zengshy@gz.gov.cn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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