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政民老〔2023〕30号)以及《关于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张政民〔2024〕57号),经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自评申报、资格审核、实地考评、信用记录查询、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本次评审出的三至四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名单公示如下(共77家):


  公示期: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张家港市民政局提出)


  联系人:祝青


  联系电话:56323177


  【来源:张家港市民政局;编辑: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