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税发〔2025〕2号)要求,现将2025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3月25日


  二


  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线上申报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申报。


  三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及时缴费,逾期申报补缴社保费会产生滞纳金。


  2.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月平均工资,每年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调整或申报职工当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规定进行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申报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如无特殊变动,申报的缴费基数保持不变。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系统弹出“温馨提示”,点击【继续办理】,进入申报主页面,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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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初始化完成后,主页面展示职工数据。用人单位可以手动填写月缴费工资,也可选择导出表格至本地,修改缴费工资后再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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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缴费工资填写无误后,全部勾选或部分勾选工资记录,点击【继续提交】按钮,提交工资申报。


  若工资申报成功,则会提示如下图所示内容。


  若申报状态不确定,则会提示“工资申报已提交”,用人单位可点击页面的【工资申报记录查询】查看最终申报状态,若状态为“申报失败”可直接查看失败原因。


  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系统弹出【重要提醒】、【消息中心】,阅读后关闭页面。


  首次登录客户端的缴费人,需先在“职工参保信息管理”页面点击【本月更新数据】,全量更新职工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参保险种信息后,再进行工资申报。


  进入“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界面,点击【添加】,选择“批量添加职工”。添加职工信息后,录入“新缴费工资”。支持单个职工信息修改或全部职工批量修改,可直接按比率调整或按新固定金额填写新缴费工资,也可导出人员信息后填写新缴费工资,然后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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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缴费工资无误后,选择需要提交的数据行点击【提交申报】或点击【全量提交申报】;申报后,等待20秒或点击【立即获取】按钮,自动引导进入申报记录页面;点击【查看】可查询申报状态明细。


  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如需调整年度缴费工资,按具体情形分别处理:


  情形一:如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未申报过社保费,可再次通过“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重新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情形二:如用人单位已进行每月社保费确认申报但还未缴费,可先作废本年社保费申报表,再通过“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重新申报。


  情形三:如用人单位本年已缴纳过社保费,可在费款入库后通过“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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