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


  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我市即日起推出新政,


  住房公积金可以又提又贷。


   按照新规,凡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是指:按达州市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达州目前执行的是以缴存余额的20倍进行贷款额度审批,所以新政要求缴存人在提取时必须留下总缴存额的5%,用于贷款申请。)


  此外,


  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


  调整为60万元;


  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


  调整为50万元。


   具体细则为:


   一、凡达州市的缴存职工若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均享受又提又贷和额度上浮;


   二、达州市各县缴存职工购房提取需回所在辖区提取;


   三、各县目前不执行额度上浮;


   四、购房提取留足金额的缴存人,最好是主借款人;


   五、租房提取后一年内,若另购新房也能又提又贷(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


  来源:达州日报


  编辑:张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