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农民工可按照以下三种方式缴纳养老保险:


  (1)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非全日制的从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符合这种情况的人员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20%、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一300%自主选择),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就业地参加。


  (3)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敦煌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孔丽霞 资料来源于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