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事退人员存在养老金补发,2024年10月后的人会补发吗?_2
所谓养老金的补发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存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补发,是有特定的条件的,那就是本人的养老金没有完全到位,或是社保部门欠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才存在养老金的补发问题。
养老金补发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十年过渡期退休的人员中,只领取老办法计算预发养老金的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属于新老退休制度衔接的过渡期,被称为退休中人。
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
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凡是按照老办法计算高于新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的,本人领取的养老金就是正式的养老金,不存在还要补发的问题。
当然这种情形在实际中比较少见按照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计算的,按照新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
但新办法计算的部分不是全部发放,而是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
十年过渡期第一年,也就是2014年10月到2015年1到12月退休的,高出部分计发比例为10%;第二年,即2016年1月到12月退休的人,高出部分计发比例为20%,以此类推,2024年1月到9月30日退休的,高出部分按照100%计发。
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按照规定虽然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但部分地方在办理退休中人退休时,养老金只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预发,新办法计算的部分人一直没有正式发放,或是部分地方没有启动新办法计算。
中人退休以后只是拿到老办法预发的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差额部分,就要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进行补差或是补发。
二是十年过渡期中,新办法计算的部分不是按照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养老金的人。
在部分地方,虽然中人在办理退休时,社保部门在计算养老金时,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
但在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中,由于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没有公布,而是按照上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的。
虽然高出部分也是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的。
但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不是按照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的,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也是预发的养老金,在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新办法计算的部分要重新计算和核定,也存在养老金的补差问题。
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十年过渡期的结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再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只按照新办法计算。
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就是本人退休时首次领取的正式养老金。
如果是在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算是按照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的,领取的养老金是正式的养老金,不存在养老金的补发问题;如果在办理退休时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没有公布,是按照上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并预发的,待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还要按照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计算和核定,差额部分要从退休的第二个月开始补发。
综上所述,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中人,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新办法计算部分没有计发的,差额部分要从退休的第二个月开始补发;十年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不是按照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的,按照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计算和核定后,差额部分也要从退休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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