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能一次性补缴吗?因疫情影响可以顺延试用期吗?
实际工作中
对于养老保险、劳动合同
许多用人单位和职工常常有很多疑问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的有关问题
关于养老保险
1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能申领失业金吗?
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企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2
已年满60岁,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能一次性补缴吗?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还可以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
60岁灵活就业人员不到15年缴费,由于身体及就业原因,无法继续缴费,怎么办?是否办理退休待遇?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已满60岁但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劳动合同
1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签了劳动合同,但两份都在公司手上,没有给我一份保存,这种做法合理吗?会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留存。用人单位如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
因疫情影响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可以顺延试用期吗?
受疫情影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以相应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应超过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
4
加班已安排调休,还能索要加班工资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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