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2025年退休政策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职工退休档案预审工作。此项工作关系到每位退休职工自身利益,请务必在到龄前做好档案提前预审及缴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范围


  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被征地农民、集体工),原则上在2025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社保卡原件


  3.养老保险手册、历年缴费单据及缴费税票原件。


  4.如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


  三、特别提醒


  2025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发放,请即将到龄的参保人员在生日前1个月办理退休登记。


  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的,以申报当月认定为退休时间,养老保险待遇于次月发放。


  四、申报地点


  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窗口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76-8242891 、8285203


  来源:红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编辑:马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