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通讯员 杨俊萍)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澄城县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土葬一次性补助800元,火葬一次性补助1500元,凡参加澄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其养老金从死亡次月起停发。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须在60日内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户籍注销等相关手续,手续齐备,且身份经相关方面审核审查无误后,方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


  死亡人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死亡人员死亡10日内需到镇社保办填写丧葬补助审批表,并携带申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火葬的应提供火葬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丧葬补助金。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澄城县申报丧葬补助金人数达到2300余人,发放补助金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