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73元!惠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
25日,记者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惠州将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73元。提高的28元由中央财政补助9元、省财政补助9.5元,市、县(区)财政分别负担4.75元。
标准提高后,各级财政负担标准分别为:中央财政44元,省财政52元,市财政41元,县(区)财政36元。
社保经办部门须从10月27日起按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并补发2018年1月份以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差额。
【记者】刘光明宝
【作者】 刘光明宝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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