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全县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工作,现将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2019年7-12月社保补贴条件、时间、标准及所需材料等告知大家,请相互转告。


    一、初次申领社保补贴人员


    (一)申领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领条件:


    1、已进行过失业登记,并办理有《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2、通过灵活就业途径实现就业,并进行过就业登记,在就业登记后按灵活就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申请、享受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三)申请时间:符合申领条件(1、2)后,可在每年6月1日-15日、12月1日-15日集中进行申请。


    (四)享受时限:


    1、初次享受时间为:符合申请条件(1、2)的当月到当年6月或12月;


    2、以后享受时间:不用申请,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累计不超过3年;


    3、实现自主创业或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没有正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继续享受社保补贴。


    (五)补贴标准:每月200元,每半年补贴一次。


    (六)提供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4、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二、已申领过社保补贴人员


    (一)目前正在享受(未中断)社保补贴人员,不需再重新进行申请;


    (二)实现自主创业或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没有正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继续享受社保补贴。


    三、咨询电话:0372—6205468


    地址:汤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长虹路中段)


    汤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编辑:王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