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


   武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制度,缴费档次灵活多样。武汉市最低标准为每年400元,最高标准为每年6000元。参保人可以在400元至6000元这个区间内,按照100元的整数倍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例如,张大妈可以选择每年4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也可以选择每年60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


   同时,政府为了鼓励参保人积极缴费,会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这个补贴的金额会根据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而有所不同。以张大妈为例,如果他选择每年4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那么政府将给予她每年45元的缴费补贴;如果他选择每年60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那么政府将给予她每年60元的缴费补贴。


  二、待遇


   武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1. 基础养老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22元。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2. 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对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时,根据缴费年限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金额分段计算确定,计算方式为:

   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15+3*(n-15);其中n为实际缴费年数,上图中为缴费15年,故此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为2*15=30元。


  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例如,如果张大妈选择每年4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累计缴费15年,那么他的个人账户余额约为七千余元。如果他选择每年60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累计缴费15年,那么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九万多元,含利息可能超过十万。上图中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除以139等于587元,则他账户余额在8万余元。

   此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缴费或者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当月武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总的来说,武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灵活,缴费档次多样,待遇丰厚,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稳定的养老保障。同时,政府还通过给予缴费补贴和丧葬补助金等方式,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