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各用人单位,枣庄一部门发出重要提示!
全市各用人单位:
春风送暖,岁序更新,一年一度返岗复工和求职招聘高峰期来临。为促进规范用工、保障就业质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依法招用劳动者。不得招录童工,不对劳动者恋爱、结婚、生育以及性别、民族等方面进行就业限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平台企业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二、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如实告知劳动者相关岗位要求、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报酬等基本情况。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三、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科学制定劳动报酬标准,按时足额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向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四、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对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情形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积极引导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生工伤后,及时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各种书面或口头约定“工伤自负”、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确需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并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加班工资。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办法,在法定节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依法依规保障女职工“五期”权益。
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实施企业民主管理,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按规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公开。辞退员工应及时通知工会。
七、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积极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倡导新就业形态行业就薪资、劳动强度等问题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积极响应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提出的协商要求,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用人单位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一环,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我们期待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能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新的一年,枣庄市总工会也将继续与大家携手并肩,共同开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新局面!
枣庄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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