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浏阳市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网上报名
一
报名学段
1.城区部分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具体学校请见报名平台首页“学区查询”)。
2.城区五所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
二
报名条件及资料提供
(一)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报名
1.必要条件
小学新生须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排序类别及资料提供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浏阳城区户籍和房产,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和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拥有房产比例必须超过50%。已实际居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办妥,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为依据。已购买商品房但实际未于2021年8月1日前交房的,均不纳入学区公示范围,也不能按“有房”排序入学。下同)
特别说明:①拆迁协议为住房安置未满两年,提交协议可视为有房;已超过两年但实际还未交付住房,提交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同意证明可视为有房。拆迁协议为货币安置,但还未购房现实际租房居住的,两年内选择原住地学校,提交协议可视为有房;选择新住地学校需提交协议和有效购房合同可视为有房(允许暂未交房)。②因特殊原因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建房,需提交相关有效佐证材料、以及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同意证明方可视为有房。③本年度部队转业暂未安置,提交部队转业证明可视为有户。
(2)有户无房(第一类)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浏阳城区,父母在浏阳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在城区居住,且祖孙三代为同一户口,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入学,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及房产所有人(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小孩本人和父母的无房证明、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浏阳城区,租住城区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可凭与房屋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为依据入学,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与房屋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浏阳城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浏阳城区但无房产,可以当前租住房(必须在单位对应学校学区范围内)为依据入学,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组织或人事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正式入职证明、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小孩本人和父母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社区开具的实际租住证明和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特别说明:本年度部队转业暂未安置,提交部队转业证明可视为有户。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和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特别说明: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入学,视为有房,需另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所有人(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以及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小孩本人和父母的无房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租住城区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可视为有房,需另提交与房屋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③拆迁协议为住房安置未满两年,提交协议可视为有房;已超过两年但实际还未交付住房,提交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同意证明可视为有房。拆迁协议为货币安置,但还未购房现实际租房居住的,两年内选择原住地学校,提交协议可视为有房;选择新住地学校须提交协议和有效购房合同可视为有房(允许暂未交房)。④因特殊原因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建房,需另提交相关有效佐证材料、以及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同意证明方可视为有房。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浏阳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就业但无房产,可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租房协议、社区开具的实际租住证明和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特别说明:本年度部队转业暂未安置,提交部队转业证明可视为有户。
(5)无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浏阳城区户籍和房产,但在浏阳城区就业且持续合法租住一年以上,可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①有浏阳非城区户籍者(即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租房协议、社区开具的实际租住证明、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参保年限必须满一年)和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②无浏阳户籍者(即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浏阳城区居住证和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年限均必须满一年)、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排序类别及报名学校选择
(1)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地址或实际租住地址,严格按实际情况选择排序类别,再根据居(租)住地所在学区准确选择对应学校报名,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2)排序类别为第(4)、(5)类者,需注意仔细阅读学区划分表中“特别说明”栏的内容,如租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有报名限制,则只能选择允许报名的学校报名。
(二)城区公办初中新生入学报名
1.对口直升生
城区各公办小学毕业生,报名对应初中,只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或学生手册,或素质教育报告册,下同)。
特别说明:集里街道进校附小和奎文小学实行“多校划片”,两校毕业生由集里中学和道吾中学共同接收,需另提交房产证件(或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小孩本人和父母的无房证明)。
2.跨区就读生
有浏阳户口(或房产)在外地就读需回浏阳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本市因住房搬迁以及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需要跨初中学区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以及进城(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入读浏阳城区公办初中的,均可根据房产和户籍等情况,按小学排序办法选择排序类别,再选择对应初中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与小学需提交的材料不同的是,不用再提交儿童出生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但需另提交学籍证明,在本市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还需提交原毕业小学所属初中的同意其跨区就读证明)
三
温馨提示
1.报名时间及相关提醒
(1)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网上报名时间均为:8月5日00:00—8月12日00:00。(网上报名平台8月3日将正式开放,8月5日前家长可试报名,8月5日00:00时系统将全部清零)
(2)特殊情况多次均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经咨询学校确实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与学校联系,带报名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必须在以上报名时间内完成)。
(3)因进校附小、百宜小学、长兴湖小学和人民路二小实施阳光招生后学区有调整,如有哥哥姐姐现在上述学校就读,本次依据房产划分至其他学校就读的新生,可选择继续在哥哥姐姐所在学校就读,直接从“已有哥哥姐姐就读”入口报名。
(4)以下三类已提前录取的学生不需再网上报名:①一中艺校初中部新生;②与城区五所公办初中签订协议的体艺后备基地人才;③已经市教育局审批的符合政策优待的现役军人、长沙人才绿卡持有人、我市“企业家绿卡”持有人、企业专业英才和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子女。
(5)意向就读城区民办学校的新生,可同时在民办学校自建的招生平台和本平台报名。但如民办学校摇号录取,此平台会自动将该生的所有报名数据清零,即城区公办学校将不再录取。
2.不能重复报名
同一新生身份证号仅可进行一次报名,不可重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则不可再行更改,请家长务必慎重提交。
3.错峰报名
报名不分先后,不要扎堆在高峰期报名。由于新生报名学生多,时间相对集中,报名高峰期(一般为报名第一天)人数多,可能出现服务器拥堵导致无法提交的状况,可以先保存,但之后得再次提交,直至显示“提交成功”才算报名完成。
4.材料必须真实
请确保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真实无误,系统后台具备数据核验功能,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导致未录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视为自动放弃城区就读资格。
5.有效上传材料
请提前将需要上传的材料拍照存储至手机(确保图片清晰度),并使用照片压缩工具将每张图片压缩到500KB以内,减少数据传输压力。
6.借力协助报名
可请身边朋友或咨询教育局和相应学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附后),协助完成报名。
四
网上报名办法
(浏阳市中小学报名入口)
第二步:报名完成后,系统将根据审查核验情况,通过短信及时通知和提醒家长,请家长接短信后,根据通知和提醒要求及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最终录取结果将于8月26日公示。
五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办公室 李老师 莫老师
浏阳河中学:办公室 雷老师
黄泥湾小学:江老师 张老师
浏阳河小学:办公室 万老师 彭老师
人民路小学:张老师 刘老师 暨老师
嗣同路小学:刘老师 张老师
关口中学:廖老师 周老师
道吾中学:办公室 范老师 沈老师
长兴湖小学:胡老师
道吾小学:办公室 李老师
占佳小学:周老师
水佳小学:李老师
金钩小学:周老师
荷花中学:行政办 刘老师
金沙路小学:办公室 周老师
人民路二小:办公室 于老师
杨家小学:肖老师
集里中学:喻老师 林老师
长南路小学:办公室 张老师 张老师
奎文小学:潘老师 李老师 王老师
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办公室 陈老师
禧和小学:罗老师
百宜小学:张老师
平水桥小学:李老师
新屋岭小学:张老师 张老师 付老师 陈老师
(注:点击联系人直接拨打)
咨询时间:8月5日—8月11日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半。
1.社保证明:可以登陆
2. 房产证明(包括无房证明):可登录网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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