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日报】


  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积极统筹财政资源,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力保障,全力推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我省合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投入,支持全省各地不断健全制度保障,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75元提升到2023年的每人每月118元,初步形成了覆盖范围广、公平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


  同时,支持“智慧社保”系统建设,支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安排资金适度扩大困难群体政府代缴范围,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参保缴费、领取待遇人数不断增加,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479.71万人,覆盖面不断扩大。进一步完善参保困难群体帮扶政策措施,2022年,全省完成政府代困难群体缴保费137.08万人,并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三级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代缴标准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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