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55号)规定,自2022年1月起,对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单位缴费比例由原12%调整为16%,个人缴费比例仍保持8%不变,合计缴费费率24%。


  特此通知。


  淮南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0日



  责编 童飞飞


  初审 孙继奎


  终审 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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