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很多池州市民收到短信
大概内容是:
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
多了一笔钱

  小编了解到


  这是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给大家派息啦!


  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本次共为全市11.15万名缴存职工结息7799.13万元,结息金额较去年增加890.05万元,同比增长12.88%,人均结息699.47元,同比增长5.3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一起来看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等规定,每年6月30日为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度结息日并进行计结利息,结息后的利息并入职工个人账户本金起息。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住房公积金计结利息已自动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职工可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皖事通”APP、12345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查询。


  


  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吴婵娟 责编:余冰瑶


  审稿:姚成润 监制:钱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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