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地工作并缴过社保,不清楚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待遇领取地在哪里?不要急,快来测一测。


  问题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所在地?


  1.是(跳转答案一)


  2.否(跳转问题二)


  问题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


  1.是(跳转答案二)


  2.否(跳转问题三)


  问题三:是否存在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


  1.是(跳转答案三)


  2.否(跳转答案四)


  答案


  答案一:待遇领取地为户籍所在地。


  答案二:待遇领取地为该地。


  答案三: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待遇领取地为该地。


  答案四: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待遇领取地为户籍所在地。


  注:


  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编辑:陈思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