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我州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我州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待遇确定、缴费补贴标准等方面有了新的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100元、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0个档次。政府财政缴费补贴调整为按照参保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自到龄的次月开始,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为每人每月100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悉,早在2009年,我州福泉市就被列入国务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县市,2012年全州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目前,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28.27万人,已成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人数最多,保障范围最大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止到今年9月,全州实际领取养老金人员46.49万人,基金累计结余16.21亿元。


  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从今年7月起,我州对基金实行州级管理,全州建立基金统收统支、统一预决算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从8月起,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开始实施委托投资运营管理,我州首批上解的资金是1.26亿元,3年计划总投资4.22亿元。


  根据新政策,除在校学生外,凡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月支付终生。基础养老金按国家确定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按月计发。


  新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员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一是多缴多得,如:按照新政策最高档次3000元缴费,连续缴费15年计算,参保人员60岁以后领取的养老金水平可达到456元/月。二是多缴多补,如:缴300元每年可获30元补贴,缴3000元每年可获300元补贴。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一)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三)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


  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贵阳晚报ZAKER新闻、黔南日报、黔南广播电视台、黔南热线等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来源:黔南日报社融媒体采访中心、云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