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临时待遇
记者从市社会保障中心获悉,自今年5月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临时待遇有新调整。调整后,缩小了临时待遇与正式待遇间的差额,进一步保障退休人员生活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需使用我省上年在岗平均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工资增长率等多项参数。由于部分相关参数公布时间较晚,新增退休人员暂按照2014年9月前的相关参数计发临时待遇。待我省公布相关参数后,社保经办机构再按相关参数计发养老金正式待遇并补发差额。由于原有临时待遇计发标准参数年代久远,临时待遇同正式待遇间差额较大。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对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并将原临时待遇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不欠费、相关退休手续及转移接续办理完毕的新退休人员可按新标准计发养老金临时待遇。
来源:营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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