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其工资构成包括国家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及其他补助。


  国家工资: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职称越高工资越高)、薪级工资(即教龄工资,年终考核合格次年调一个级别)、交通补助、独保费、粮油补贴、住房公积金(根据工资比例来补助的,一般为工资的12%)、教龄津贴(工作满5年不满10年者,每月发3元;满10年不满15年者,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者,每月7元;满20年以上者,每月10元。)。这些项目应该是全国统一的。


  绩效工资:主要包括岗位津贴(职称越高工资越高)、工作量津贴、班主任津贴、超工作量津贴、边远地区津贴、考核奖(月考核、教学质量奖、公开课、教科研奖励等)、加班费等。


  年终奖:有些地方俗称一次性奖励或者年终清算。这个项目地区差异较大,一般经济发达地区相对较高。


  其他补助:餐补、住房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每月工资还要扣除部分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工会费。应发的工资再扣除相应的部分就是每月的工资。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明确要求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教师的待遇也逐年提高。尤其随着“双减”政策的出台,培训机构不断锐减和培训人员的裁员,教师岗位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


  教师朋友们,你们的工资按照此标准执行了吗?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