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48号)相关规定,结合德阳市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德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上下限范围内按七个档次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已按原标准缴纳2024年度养老保险费款的,需按对应档次的缴费基数补缴差额。


  缴费方式


  (一)批量代扣


  在银行签订税银扣款协议的,费款由税务部门按时发起批量扣款。扣款时间为每月11日至13日。


  (二)银行代收


  通过税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行、长城华西银行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非接触式缴费


  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德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四)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


  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 POS 机刷卡或缴纳现金。


  注意事项


  (一)到龄续缴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缴费月数不足等原因需要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请在参保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超龄缴费人员登记标识后,再通过税务渠道选档缴费。


  (二)缴费证明开具


  缴费2-3日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证明开具、查验、补打”开具凭证;还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或开具。


  (三)疑问咨询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德阳税务部门0838-6912366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四)相关事项


  国家和省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