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条件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二是办理退休手续。

  1.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怎么办?


  从2014年10月1日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条件,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至满15年,所缴费用按正常参保管理。


  3.哪些情况下停发或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进行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停发养老金待遇情形的,暂时停发其养老金待遇。经相关部门确认具有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后,从确认次月起恢复发放,并按规定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金待遇。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予以追回。


  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在职或退休人员死亡后,缴纳的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可以退费吗?


  2014年10月1日以后,有缴费记录的参保职工或退休人员,在死亡后,家属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并按程序由参保单位填报报表,协助申请退费。


  5.如何申领死亡一次性账户支付?


  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和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或死亡待遇申领人填写的《申领参保死亡人员养老保险相关待遇书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