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社保,今天聊点啥?~精准解读一张海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
一、参保人基本信息梳理
坐标海南省海口市。男,1965年11月出生,1988年9月参加工作,推测其1995年1月开始缴费,1998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推测其有1年中断缴费,2025年11月退休。
1.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25年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98256.0元/年,亦即81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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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均缴费指数
0.7703
说明: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中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本人每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本人每月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月度缴费基数除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19年4月30日前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每月视同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
ā=(X1/C1+X2/C2+X3/C3+……+Xn/Cn)÷N
式中ā为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X1、X2、X3……、Xn为参保人退休前1年、2年、3年……n年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总额;
C1、C2、C3……、Cn为参保人退休前1年、2年、3年……n年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参保人退休当年不计算指数,但缴费月数计入缴费年限。
3.缴费年限
(1)视同缴费年限
=(开始缴费上年-参工年)×12+开始缴费上月-参工月+1
=(1994-1988)×12+12-9+1
=76(个月)
注:开始缴费年月为1995年1月,上年为1994年,上月为12月。
(2)实际缴费年限
=(退休年-开始缴费年)×12+退休月-开始缴费月+1-中断缴费年限
=(2025-1995)×12+11-1+1-12
=359(个月)
注:参保人有一年亦即12个月的中断缴费年限。
(3)累计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76+359
=435(个月)
=435÷12(年)
=36.25(年)
亦即36年3个月。
(4)1997年12月31日前(建账前)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1997-1988)×12+12-9+1
=112(个月)
=112÷12(年)
=9.3333(年)
说明:琼府〔2022〕40号规定,缴费年限保留四位小数。
二、基本养老金计算(一)计算办法
1.2008年条例。全称为《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7年修正,2008年1月1日实施)及配套《实施细则》(2008年6月15日实施,省政府令第213号);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琼府〔2022〕40号)。
(二)基本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8818+8818×0.7703)÷2×36.25×1%
=2627.26(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94318.45÷139
=678.55(元)
3.过渡性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实际缴费年限和1997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之和)×1.4%
=8188×0.7703×9.3333×1.4%
=824.14(元)
4.其它
(1)特殊贡献增发
0.0元
说明: 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1995年3月1日以后被授予各类荣誉称号的,不增发基本养老金。
(2)独生(无)子女补贴
0.0元
说明: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人员每月分别加发本人基本养老金的百分之五、百分之十作为计划生育奖励金。

5.(基本养老金)合计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它
=2627.26+678.55+824.14+0.0
=4129.95(元)
三、后记
1.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总体来说比较清晰全面,但对于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表述不够完整。
核定表中计算办法只显示为“2008年条例”,事实上,该核定表中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2008年条例+琼府〔2022〕40号”。
2.必须指出,“琼府〔2022〕40号”在“2008年条例”的基础上有较大改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是将“统筹养老金”改为“基础养老金”;
二是缴费年限由“2008年条例”的“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保留四位小数”;
三是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改为“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四是增加了“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1995年3月1日以后被授予各类荣誉称号的,不增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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