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


  继实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


  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后


  6月1日起


  参保职工在分娩定点医疗机构


  可“一站式”完成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


  自治区医保局发挥宁夏医保信息系统“省集中”平台优势,将大数据运用到经办服务中,在生育服务单、出生医学证明等实现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改造维护,只需在院端读取职工社保卡便可实现相关数据的抓取,并向申领人提示所缺材料。


  具体办理时,实行“院端综合受理、系统自动推送、经办审核支付”的生育津贴联办机制,推进经办窗口前移,避免群众多头跑腿。参保职工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可同步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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