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来安县各参保单位:


  按照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划转要求及社会保险省集中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市政府办通知,原县人社部门承担的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定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交由县医保部门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业务移交时间自2021年7月1日起,来安县人社部门停止受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具体医保相关业务由县医保部门办理。二、主要涉及业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中断、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参保信息的维护和修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单位及个人医保待遇的封锁、解封);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中断补缴、在职转退休、退费、账户合并等业务。三、相关注意事项(一)6月9日18:00--11日人社社保系统停机,进行医保数据剥离,停止办理业务。(二)6月12日--19日17:00前参保单位可通过原途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及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6月20日17:30--6月27日人社社保系统停机,进行社会保险“省集中”系统的数据迁移、升级。原滁州市人社社保信息系统不再使用。(四)6月20日17:30--6月30日期间医疗保险人员增减业务需送纸质资料到征缴中心窗口办理。(五)6月20日--30日期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险种的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的办理:1.6月20日--30日期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险种的人员增加业务,无法办理,待7月1日后参保单位通过“省集中”社保系统申报,做补收处理。为防止6月20日后新入职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参保单位可填写《社会保险增加表》(加盖公章)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做为6月20日--30日期间单位新增人员备案资料。2.6月20日--30日期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险种的人员减少业务,无法办理,待7月1日后参保单位通过“省集中”社保系统办理。6月20日--30日期间离职人员因无法办理人员减少所产生的7月份社保费用,后期会做抵扣处理。参保单位可下载、填写《人员批量减员模板》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做为6月20日--30日期间单位减少人员备案资料。3.《社会保险增加表》拍照版及《人员批量减员模板》电子版,分别整理为一张汇总表后,于6月30日发送至邮箱(406327938@qq.com)。(六)办公地点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一楼B区医保窗口。


  (七)服务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八)咨询电话县医保中心:0550-5631012县征缴中心:0550-5632696、5631016县税务局:0550-5625207


  因业务移交工作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安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来安县财政局2021年6月10日


  来源: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张荣蓉


  审核:刘新宇


  审签:陈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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