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有部分居民错过了医疗保险缴费期,在突发意外住院就医时,通过全额补缴医疗保险的方式也享受到了医保待遇。但从明年起,这样的情况将不再存在。11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莱芜市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开始办理。从今年起,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超期后将无法补缴,更无法享受2017年医疗待遇。


  据悉,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160元,财政补助460元。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等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城镇非从业居民(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小学生(含托幼机构儿童)、高校大学生、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持家庭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到所在村(居)委会、社区、学校、单位缴费。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即日起到12月25日为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人社部门提醒,城乡居民自缴费后的下一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应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集中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当年落地新生儿可办理缴费手续外,其他居民错过缴费期不再允许补缴。


  居民医疗保险经办联系电话:


  莱城区:6215380;


  钢城区:5873128;


  高新区:8868123;


  雪野旅游区:6595417;


  经济开发区:6682096;


  农高区:6615899;


  市人保公司大病保险:621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