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社保关系转到南京,有哪些手续和流程?
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记者 董婉愉)青岛市民王先生近日来南京工作,想把之前的社保关系从青岛转来南京,他不清楚自己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流程,并想了解在南京的新单位是否可以代为办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他:跨统筹区转入的人员,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后,可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南京。办理转移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到单位所属的区社保经办机构:(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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