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起,太原市为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正式开通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这是太原市医保在全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基础上,为参保群众推出的又一项异地就医便民举措。


  太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针对基本医保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问题汇总本日热点问答,为您答疑解惑。


  Q1:太原市办理异地就医自助备案适用于哪些人群?


  A:所有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


  Q2:太原市办理异地就医自助备案人员类型有哪些?


  A: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省外常住6个月以上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转外就医人员(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满足病情救治需要转到省外住院治疗的人员)、急诊住院人员(在省外突发急、危、重症住院治疗的人员)、非急未转人员(不属于急、危、重症也未办理转外就医的省外住院人员)。


  (注:转外就医人员须到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三甲医院办理转诊后并在医院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Q3:通过哪些渠道可办理太原市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A:渠道1:“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太原12345”微信公众号主页下方“微服务”菜单中的“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小程序进行自助备案。)


  操作指南


  (一)实人认证


  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首次使用须进行“实人认证”。


  (二)自助备案


  1.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2.参保地选择“山西省太原市”,就医地选择要去地级市。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就医的,备案到省级即可。


  3.选择参保险种:“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


  选择备案类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省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是指:因工作、学习、探亲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点击“开始备案”,认真阅读“自助开通告知书”,选择“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我已阅读,开始备案”。


  4.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员,填写“自助开通开始时间”、“自助开通结束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信息后,“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开始签名”。


  虚线框中签署备案人姓名全称,点击“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5.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员,选择就医类型:


  填写“自助开通开始时间”、“自助开通结束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信息后,“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开始签名”。


  虚线框中签署备案人姓名全称,点击“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6.备案成功。


  (三)备案记录查询


  点击下方的备案记录,选择“自助开通”,可以查询到自助备案的信息。


  (四)取消备案


  如备案错误或者需要重新备案,可以查询到已备案的记录后选择需要取消的备案信息点击“取消备案”,显示“成功”则该条记录已取消。


  渠道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操作指南


  (一)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并安装APP。


  点击左上角登录按钮,如已有账户,可以直接输入账户进行登录,如无账户,可以点击立即注册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后进行登录。


  (二)自助备案


  1.登录成功后,点击“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2.参保地选择“山西省太原市”,就医地选择要去地级市。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就医的,备案到省级即可。


  3.选择参保险种:“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


  选择备案类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省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是指:因工作、学习、探亲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点击“开始备案”,认真阅读“自助开通告知书”,选择“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我已阅读,开始备案”


  4.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员,填写“自助开通开始时间”、“自助开通结束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信息后,“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开始签名”。


  虚线框中签署备案人姓名全称,点击“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5.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员,选择就医类型:


  填写“自助开通开始时间”、“自助开通结束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信息后,“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开始签名”。


  虚线框中签署备案人姓名全称,点击“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6.备案成功。


  (三)为他人备案


  1.选择“为他人备案”,参保地选择“山西省太原市”,就医地选择要去地级市。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就医的,备案到省级即可。


  2.选择参保险种:“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


  选择备案类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省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是指:因工作、学习、探亲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3.“点击选择家庭成员”→“添加家庭成员”,进行绑定,认真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添加账户后,点击“开始备案”。


  4.认真阅读“自助开通告知书”,选择“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我已阅读,开始备案”。


  5.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员,填写“自助开通开始时间”、“自助开通结束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信息后,“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开始签名”。


  虚线框中签署代办人姓名全称,点击“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6.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员,选择就医类型:


  填写“自助开通开始时间”、“自助开通结束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信息后,“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开始签名”。


  虚线框中签署代办人姓名全称,点击“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7.备案成功。


  (四)备案记录查询


  点击右下角的备案记录,选择“自动审核”,可以查询到自助备案的信息。


  (五)取消备案


  如备案错误或者需要重新备案,可以查询到已备案的记录后选择需要取消的备案信息点击“取消备案”,显示“成功”则该条记录已取消。


  渠道3:“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操作指南


  (一)为自己备案


  1.微信搜索”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并关注,进入公众号首页找到”服务大厅”,点击”个人信息”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完成注册登录操作。


  2.返回公众号首页,点击”服务大厅”,选择”业务办理”,进入”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模块。


  3.依次选择参保对象,参保身份和参保地,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入下一步。


  4.请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的详细内容,然后勾选”已阅读备案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下一步。


  5.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所有信息进行完善(注:异地长期居住类备案六个月内无法进行撤销),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6.点击”下一步”,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且在承诺书上签字,然后提交。


  (二)为他人备案


  1.微信搜索”山西医保”公众号并关注,进入公众号首页找到”服务大厅”,点击”个人信息”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完成注册登录操作。


  2.返回公众号首页,点击”服务大厅”,选择”业务办理”,进入”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模块。


  3.点击”为他人备案”,选择参保身份和参保地,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入下一步。


  4.请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的详细内容,然后勾选”已阅读备案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下一步。


  5.依照页面展示,依次填写备案人的身份信息。


  6.请仔细阅读并查看代办人承诺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


  7.签字后,页面生成代办《个人承诺书》,确认后点击”下一步”(长按可进行本地保存)。


  8.完善代办人信息的资料上传(上传代办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和备案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9.依次根据页面提示完善异地就医自助备案信息(基本信息、异地就医自助备案信息登记和联系人信息)。


  10.根据页面提示认真阅读个人备案承诺书,并且在承诺书上签字,然后提交。


  渠道4:山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温馨提示:渠道1可为自己备案,渠道2、3、4可为自己和他人备案。


  Q4:太原市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A:成功办理自助备案且处于正常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可进行医保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资金。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备案期内回参保地即太原市就医时,在职职工报销比例降低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转外就医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77%和89%,急诊住院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70%,非急未转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50%;居民医保转外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为55%,急诊住院人员报销比例为50%,非急未转人员报销比例为35%。


  温馨提示: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6个月内不能变更或撤销。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内备案信息只能使用一次。


  3.办理自助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地级市;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就医的,备案到省级即可。


  4.办理自助备案后,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结算;首次在异地使用社会保障卡前,需对社会保障卡进行环境检测(升级)。


  5.办理自助备案后,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门诊治疗、门诊透析和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五种门诊慢性病可在异地直接结算。其他门诊慢性病和特殊药品需在备案地自费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6.对参保人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自助开通备案的,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将接受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以及“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来源:太原医保 太原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