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全面落地追溯码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流通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加快追溯码落地应用,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要求,5月底全面推进追溯码采集和监管应用,确保“依码结算”、“无码不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要求


  追溯码的落地应用要求定点零售药店3月底前完成,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月底前完成,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5月底前完成,医保支付分步实现“依码结算”“无码不付”,定点医药机构未扫码销售药品,医保不予结算。


  各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要加快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及时将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药品耗材从生产到医保结算,全过程“来有影、去有踪”,杜绝违规操作的空间,全力构筑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保障群众用药的可追溯性与安全性,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迈向新高度。


  二、追溯码的意义


  药品耗材追溯码是药品耗材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涵盖药品耗材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通过追溯码,可实现药品耗材从生产到流通、使用,再到医保结算的全流程可追溯和监控。


  三、工作目标


  (一)全流程追溯:实现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和医保结算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二)全量采集:确保所有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全面、准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三)全场景应用:在采购、结算、监管等环节全面应用追溯码,做到“无码不付、无码不结、无码不采”。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奔腾融媒 都市全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