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扣除非医保用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的医疗费用。


  我代理的这个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被车撞伤,是个行人,没有责任,受伤后就被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腰椎骨折、左侧股骨颈骨折等,后在医院做了内固定和髋关节置换两次手术,前后花了将近12W的医疗费。事故车辆买的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治疗结束后,当事人家属就找到保险公司协商,看能不能先把医疗费给付了。保险公司审核材料后,就提出要扣除非医保的医疗费1.8W左右,当事人就非常生气。后来没有办法,就找到了我们律师。


  扣除1.8个W,对一般老百姓来说也不是个小数,关键这些医疗费都是治疗事故受伤实实在在花出去的费用,如果为了早拿到钱,私下协商,放弃,损失太大了。


  我们律师团队介入后:


  1、直接起诉法院,把当事人的病历、用药清单、诊断证明、发票、检查报告等全部提交法院,说明我方当事人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我们也找了很多以往医疗费全部赔偿的案例,向法庭说明了当事人无法左右和控制医院的治疗方式和用药范围。


  3、保险公司非医保用药不赔属于霸王条款,这样的条款不应被法律支持。


  如果说你现在正经历交通事故,正在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去后台私信,把你的情况告诉我,我来帮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