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有调整!
各位市民注意啦~
肇庆城乡居民和职工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有调整!
1月1日起,
肇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由1.7万元调整为1.5万元
(含居民医保起付线),
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由1.2万元调整为1.0万元
(含职工医保起付线),
进一步满足我市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提升大病保险待遇水平。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一)起付标准。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我市2023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设定在1.5万元(含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市内就医支付比例:1.5~10万元(含10万)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60%,10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市外就医在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一定幅度,具体幅度与基本医保市外就医保持一致。
(三)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市内市外就医支付比例相同。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起付标准下调80%(即30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统一80%;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下调70%(即45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统一75%。
(四)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23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五)保费标准。大病保险保费不需个人另行缴纳,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规定拨付。
职工大病保险
(一)起付标准。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我市2023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设定在1.0万元(含职工医保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市内就医支付比例:1.0~5万元(含5万)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80%,5~10(含10万)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85%,10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90%,市外就医在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一定幅度,具体幅度与基本医保市外就医保持一致。
(三)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市内市外就医支付比例相同。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起付标准下调80%(即20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90%。
(四)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23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五)保费标准。2023年度大病保险按每人每月16.4元,按规定从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代扣。
此外
目前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期限已延长至1月31日,
尚未缴费的市民可尽快缴费,
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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