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余晓玲


  2月17日,记者从东莞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医保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东莞于2022年1月正式实施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类保障制度。参保人6周岁以下(含6周岁整,年度未满7岁,下同)非本市户籍子女在东莞市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与城乡居民一样可以享受参保费的财政补贴。


  目前东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825元/月(202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1%,其中个人0.9%,财政补贴1.2%,即个人月缴费大约为52.4元。


  据悉,2012年9月1日起,东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016年度春季学期起,东莞市全面推开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将原参保范围仅限“试点学校、试点对象”推开至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其父或母是在本市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职工。2018年10月,非本市户籍学生的参保,取消积分入学、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限制,全面普及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即“大中专学生”),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即“中小学生”)。父母任意一方,在莞连续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2022年起,非本市户籍子女在莞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放宽至学龄前即6周岁以下。符合以下2个条件就可以参保:6周岁以下非本市户籍子女的其中一位监护人(父母)在东莞市连续参保时间满一年且是正常参保状态;子女于东莞市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根据相关流程,6周岁以下非本市户籍子女的参保、停保、人员变更等手续,由子女居住证所属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办理,子女监护人(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再由村(居)民委员会的经办人统一向人社部门提交业务办理事宜。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复印件、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子女居住证复印件等。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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