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12月29日20:30至2024年1月1日8:0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暂停办理我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等各类缴费人所有渠道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为避免广大市民朋友缴费受到影响,现对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税务系统停机前登记参保的城乡居民,2024年1月1日至1月5日期间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本次医保缴费日按2023年12月31日确认。


  二、税务系统停机期间登记参保的城乡居民,2024年1月1日至1月5日期间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本次医保缴费日期按参保登记之日确认。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泉州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