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下称《意见》)


  就深化海南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


  其中提及与群众就医相关的多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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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明确,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全省一体化的医疗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机制基本健全,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筹资运行科学合理,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高效健全,基金监管机制运行严密有力,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系统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海南特色、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实现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法治化、智慧化、国际化。


  1


  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健全补充医疗保险。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分类保障,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完善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政策,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合理调整待遇水平。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海南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统一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政策。


  2


  逐步扩大低收入救助对象范围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增强托底保障功能。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探索实行省级统筹。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逐步扩大低收入救助对象范围,科学确定救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资助和大病医疗保障机制。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惠及贫困群众。


  3


  突发疫情时,医疗机构按规定先救治后收费


  建立应急医疗救助机制,提高重大疫情保障能力。建立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救治因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导致的伤病时,医疗机构按规定实行先救治、后收费,最大程度简化异地就医结算程序。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使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制度,减轻城乡困难群体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4


  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个人健康保险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个人健康保险。鼓励社会慈善捐赠,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


  5


  允许取得居留许可证、居住证的人员在海南参保


  推进医疗保障国际化,助力自由贸易港建设。建立适应自贸港建设的国际化医保制度与机制。打破国籍、户籍限制,允许取得居留许可证、居住证的人员在海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等医保待遇。拓宽岛外、境外人才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渠道,提升缴费便利度。积极推动建立海南国际医疗保险服务综合平台,加快推进我省医疗机构国际认证工作,推进医疗机构与国外医疗保险直接结算,提升适应自贸港建设的医疗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探索建立短期入岛人身健康保险机制,提升短期来琼人员的安全感。


  6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按人头付费。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适应医疗服务模式发展创新,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


  7


  深化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切实降低药价


  深化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切实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完善阳光采购实施细则,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参与国家集中采购及区域性联盟采购,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


  8


  加强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


  优化医药价格管理,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动态调整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建立医药价格综合监测与披露机制。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诊疗项目范围,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稳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9


  持续推进“村医通”工程,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


  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促进医药服务长足发展。支持中医医疗医药水平长足发展,补齐护理、儿科、老年科、康复科、精神科等专业技术学科和热带地方病、地中海贫血等疾病的医疗服务短板。持续推进“村医通”工程,提升群众看病就医、参保缴费等方面的便利度。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促进仿制药替代。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建立医药储备制度,短缺药品、易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利用市场调节机制调节短缺、易短缺药品供应,进一步增强应对药品短缺能力。探索建立第三方药品配送机制。


  10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合理引导就医,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推动处方流转,促进实现分级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规范电子病历首页,推行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调动家庭医生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日常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 刘兵


  来源: 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