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公告
转自:咸宁发布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变更
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认定申报渠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医保便民服务措施有关工作要求,持续高效推动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全流程网办和互评互认工作,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将于2024年10月31日起正式关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报小程序,此前通过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申报的门诊慢特病病例资料仍按原审核流程办理,参保人员无需重新提交申报资料,可通过原申报渠道查询认定结果。
从即日起,我市全面启用省医疗保障局线上门诊慢特病申报渠道(含“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等)。全市参保人员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经申报程序随机推送,由咸宁市门诊慢特病鉴定医院组织开展鉴定。符合条件的,审批后当月即可享受待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服务指南》。
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服务指南
从即日起,我市全面启用湖北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全流程网办申报平台,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报小程序将于2024年10月31日起停止受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新渠道有关申报方式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
二、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标准及复审期限(详见下表)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实行全流程网办
(一)申请渠道
1.“线上”申请渠道
线上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等途径申请。
2.“线下”申请渠道
参保人员或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可在就近的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医保经办窗口咨询、帮办、代办。
(二)“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在线办理”→进入“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方式”(选择为自己办理或者为他人办理)→为他人办理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完善其他信息→选择病种→拍照上传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或医保卡、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点击提交→点击订阅。
(以“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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