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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关于征缴2024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公告发布。现将保定市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


  保定市税务局关于征缴2024年上半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现将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以月为费款所属期,可自主选择按月缴费或预缴半年。按自然月从每月1日凌晨1:00至25日晚22:00前,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缴纳医保费。


  每月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金额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642元/月,按6%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为338.52元/月,上半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2031.12元。


  灵活就业人员需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2024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120元。


  三、核定方式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自行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新参保、单位转灵活、暂停参保和办理在职转退休的人员,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缴费方式


  1、微信公众号缴费。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河北税务”公众号,关注后在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费缴纳”中进行缴费;


  2、云闪付APP缴费。在云闪付APP首页,点击“社保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姓名、确认社会保险费缴纳授权及服务协议-选择需要缴费的费款属期,核实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进入支付界面进行支付缴费;


  3、参保地各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市区内各办税服务厅自助缴费终端缴费);


  4、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可前往莲池区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五、缴费记录查询


  缴费完成3-5个工作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


  六、缴费凭证打印


  在微信公众号缴费后,需要等待3-5个工作日完成费款的上解入库,待费款入库后即可在微信公众号开具缴费证明,在自助缴费终端开具完税证明。


  需要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部门(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需要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到参保地自助缴费终端、参保地税务部门(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税务部门为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七、注意事项


  1、缴费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缴费、系统故障等问题,联系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咨询电话见附表1);


  2、请参保人缴费时,务必核对准确缴费信息,避免人为因素造成错缴、漏缴;


  3、参保人如对参保政策及缴费金额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2)。


  附表1:保定市各级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附表2:保定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保定市各级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县(市)区


  咨询电话


  莲池区


  3327100/5972794


  竞秀区


  2012366/3109703


  高新区


  2112366/3108240


  安国市


  3590162


  白沟新城


  2882822/2891362


  博野县


  8327305


  定兴县


  6912366/7112376


  阜平县


  7212366/7221516


  高碑店市


  2912366


  高阳县


  6612366/6627019


  涞水县


  4523634


  涞源县


  7312366/7325140


  蠡 县


  6220399


  满城区


  7133229


  清苑区


  7950807


  曲阳县


  4295116/4291372


  顺平县


  7629069/7616716


  唐 县


  4912366/6421121


  望都县


  7829005


  徐水区


  8600215/8696050


  易 县


  8812366/8856993


  涿州市


  3862015


  附件2:


  保定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县(市)区


  咨询电话


  保定市本级


  灵活就业 5918528/6788680


  莲池区


  三区城镇职工医保业务由市本级经办机构集中受理


  竞秀区


  高新区


  安国市


  3591549


  白沟新城


  2890172


  博野县


  8327305


  定兴县


  5871113


  阜平县


  7220552


  高碑店市


  2995517


  高阳县


  6656261


  涞水县


  4517835


  涞源县


  7312914/7321839


  蠡 县


  6219861


  满城区


  7028813/7028815


  清苑区


  7950378/7950359


  曲阳县


  4293322


  顺平县


  7620966


  唐 县


  6423148


  望都县


  7720623


  徐水区


  8681877


  易 县


  8226272/8226273


  涿州市


  3628913


  新闻多一点


  1月9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住建厅对之前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合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扩大提取范围、提高部分业务的提取频次等方面。


  缴存登记与账户管理


  单位新录用或者异地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持身份与居住证件等资料,向当地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单位、职工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缴存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设区市根据情况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设区市根据情况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月向管理中心缴存。


  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八)账户封存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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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保定医保、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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