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遇到重大疾病或者手术时,希望选择在大城市就医。那么,自己的情况到底能不能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医保如何报销,程序又是怎样的?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前几天,市民佟先生腿部需要做手术,因为他已经70多岁还有哮喘等其他疾病,便想去北京的大医院做这个手术,却不清楚自己能否异地就医。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异地就医类型包括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是指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或因工作、旅游等需急诊就医人员。参保人员就医前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秦皇岛人社APP”办理,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请工作人员辅助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仅限当次异地住院使用,再次外出就医须重新申请备案。


  异地就医类型还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这五类人员需承诺备案半年内不变更异地就医地,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秦皇岛人社APP”办理,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不影响在参保地就医。


  以上五类人员异地就医每次住院结算后再次住院不需重新申请备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半年内一般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政策。备案仅限参保人因疾病导致的异地住院治疗费用,不适用于因工伤、生育、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及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况医疗费用。


  与我市签订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的京津地区医疗机构(共30家)可享受与在我市就医相同的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在其他纳入国家医保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我市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执行。国家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查询网址:https://fuwu.nhsa.gov.cn。


  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参保地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报销。在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住院未能实现直接结算的,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医疗费用,需回参保地申请报销的,按参保地有关规定办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先备案”,由医保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号码如下:


  市本级:


  0335-3262778


  海港区:


  0335-3551503


  山海关区:


  0335-5137719


  抚宁区:


  0335-7129537


  北戴河区:


  0335-4185551(职工医保)


  0335-4185567(居民医保)


  北戴河新区:


  0335-3592629(职工医保)


  0335-3592638(居民医保)


  开发区:


  0335-3926866(职工医保)


  0335-3926712(居民医保)


  昌黎县:


  0335-2026550(职工医保长期)


  0335-2039157(职工医保临时)


  0335-5964399(居民医保)


  卢龙县:


  0335-7209063(职工医保)


  0335-7209172(居民医保)


  青龙满族自治县:


  0335-7861872(职工医保)


  0335-2698935(居民医保)


  记者:郭娜


  编辑:李志财


  责编:刘福庆


  终审:张晓阳 王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