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滨医附院医保门诊慢病诊疗取药报销流程来了
通讯员 蒋芳芳 记者 陈甜田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慢病取药报销,现将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保慢病诊疗取药报销流程调整如下:
新申请慢病资格,由医保服务站确认后,盖章发放《滨州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证》《医保门诊慢性病用药报销记录本》,以下简称《记录本》。每次就诊取药报销均需同时出示证本,由门诊医师根据患者慢病种类开具与所确认病种相关的治疗用药,并填写于《记录本》,慢病报销窗口依据医师记录作为报销依据。无填写内容的不予报销。
不符合患者所定慢病病种应用的药物,严禁填写在《记录本》上。首次开具靶向药物等医保限支付类药品报销时,必须同时出具《备案表》;部分不符合医保支付指征的特殊药品,必要应用时签署自费知情同意。
已经有慢病资格的患者,自此通知开始执行后,携带《滨州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证》到医保服务站,核实并领取《记录本》,由就诊医师如实填写《记录本》作为报销依据。
办理地点:综合楼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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