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民注意:居民医保有调整,报销比例提高啦
封面新闻记者 邓丹
所有自贡市民,注意啦!为进一步完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近日,自贡市修订印发了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大病保险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将提高参保人待遇保障水平。
此次调整,提高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其中,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唯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8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13万元。2019年9—12月,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预计将多报销1700万元。
同时,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由50%、60%、70%提高为60%、65%、70%,2019年9—12月,大病保险预计多支付2600万元。
此外,降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起付标准。此前,异地就医起付标准均为1000元,施行新办法后,异地就医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起付标准,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元。并且,扩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使用范围。办法规定门诊统筹基金使用范围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扩大到实行药品零加成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以此进一步为参保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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