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各级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增强职工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出发点,致力于减轻因病住院职工的医疗负担,动员广大职工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发挥医疗互助“无病我帮人 有病人帮我”的作用,切实减轻了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


  个旧市总工会深入社区开展医疗互助宣传


  董某因患病,2023年多次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累计88.1万元,已报超红河州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36万元的限额,个人自负金额为49.13万元,共获得职工医疗互助补助金17.62万元,这让他和家人深切体会到了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好处。职工医疗互助不仅让职工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还增强了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职工贺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共计支付住院费用64.78万元,医保统筹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31.96万元,获得医疗互助补助22.95万元,个人负担金额减少9.01万元。贺某家人说:“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工会组织的‘医疗互助’给了我们帮助,解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


  张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共计支付住院费用73.47万元,医保统筹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20.81万元,获得医疗互助补助11.02万元,个人负担金额减少9.79万元。“每年交120元职工医疗互助金,没想到作用有这么大,感谢工会组织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张某亲属说。


  在红河州,像董某、贺某、张某这样参加医疗互助获益的工会职工还有很多,职工陈某生病住院获得职工医疗互助金20.77万元;职工张某因患病住院治疗获得职工医疗互助金16.49万元……他们通过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极大减轻了因患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切实感受到了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绿春县总工会深入社区开展医疗互助宣传


  据悉,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于2004年启动,目的是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组织广大职工互助互济奉献爱心,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医互活动坚持发挥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参加医互活动的职工患病住院后,除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等保障外,医互活动给予相应的保障。


  截至目前


  红河州参加第十九期、二十期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


  累计达66.56万人次


  补助患病职工7.75万人次


  累计发放补助金额


  4854.18万余元


  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还在进行中


  参与须知


  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住院保障期为一年,参与对象涵盖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的职工,以及16至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工会会员。退休人员需参与过前一期活动,否则不予参加。每人缴纳互助金仅为120元,补助起点3000元,按由低到高分九个档次,实行定额和按比例基数给予补助,最低补助100元,最高补助50万元。此外,对于个人承担费用超过10万以上的,还将获得额外的“二次补助”,总额高达50万元,两项保障最高达100万元。


  参互人员在医保定点和认可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可凭医保部门提供的住院结算单据、医院提供的住院收费收据和费用结算单在办事处、代办点申请办理补助。为方便职工申请补助,也可通过登录“云岭职工App”,实现线上补助申请报销、补助金领取、补助流程跟踪、补助结果及相关政策查询等功能。


  红河州总工会供稿


  责编:赵娅玲 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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