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之起,天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将正式实施。参加天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可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将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实现家庭共济。


1.谁能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授权(或调整)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作为自己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人”。


2.怎么用?

  参保人员可就近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


3.其他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时,主要有以下三个限定条件:


  1)授权使用关系为单向关系,且使用人的就医记录和行为不会对授权人产生影响。


  2)授权人需满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存在个人账户余额方可添加使用人。这点很好理解,要想共济,首先您本人得先参保,而且账户中有余额用来共济。


  3)使用人拥有天津市医保参保记录。


  自今年1月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中的0.8%和1.2%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法取现,家庭共济机制的推出,有利于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个人账户的使用效能。


  ▌本文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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