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 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发布
来源:丽水日报-丽水网
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征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全国首创、丽水独有的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正式发布、启动实施。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的落地和实施,将着力减轻人民群众重特大疾病负担,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据了解,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是丽水市为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政府主导、公益运行、商保承办、自负盈亏”的原则设立的纯公益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2021年个人缴费金额为100元/人,规定起付标准为1.8万元(其中经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保障范围为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和合理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外符合清单管理要求的费用)。
“浙丽保”实行梯次报销比例,不设封顶线。纳入报销范围的个人负担费用扣除起付线,累计20万元(含)以下,报销比例为75%;20万-5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万-10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90%;超过10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5%。
为加强管理,“浙丽保”建立两个清单管理制度。通过负面清单将存在滥用倾向、疗效不明确、主要起滋补保健、整形美容用途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剔除出保障范围;通过准入清单将医保范围外合理诊疗服务项目纳入保障范围。
“浙丽保”有诸多亮点。一是人人可参保。我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保人员,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保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不限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体现政策的普惠性。二是群众买得起。2021年保费为100元/人,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三是大病高保障。起付线1.8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梯次提高,最低报销比例有75%,最高报销比例9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四是缴费同步办。职工授权同意后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参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部分可通过家庭共济为直系亲属购买“浙丽保”;城乡参保人授权同意后可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保费,也可通过浙里办、微信、支付宝、短信平台等渠道为自己或者近亲属参保缴费。五是结算不跑腿。“浙丽保”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在我市实行“一站式”刷卡结算,参保人无须持发票等资料申请报销。
“浙丽保”还有更温馨贴心的保障,对于全市困难人员(特困、低保、低边)将实行扶贫资助保,助力精准扶贫,由当地政府出资为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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