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了2则公告


  天津拟与11家医药和医疗机构


  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今后在家门口


  看病、买药更方便了


  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4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7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转自|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来源: 天津广播